服務使用者申請接受服務和退出服務程序
I. 申請服務
1. 熱線輔導
1.1 凡年齡介乎6 – 24歲的青少年及其家長,或因青少年問題而需要專業協助的人士,可以致電「關心一線 2777 8899」尋求服務,社工將按服務使用者的情況提供輔導或協助。若本單位因服務使用者的年齡或其他原因 (如問題性質不符合) 未能提供服務,亦會即時提供適合的服務資料,以協助服務使用者尋求合適資源,解決問題。
1.2 如有需要,服務使用者可主動提出以電話個案形式跟進,社工會根據服務使用者的情況及問題性質,於14天內回覆服務使用者。若服務未能符合服務使用者需要或服務使用者不符合服務資格,社工會向服務使用者說明原因,並提供適合的服務資訊。
1.3 社工評估服務使用者的情況後,若認為有跟進需要,並得到服務使用者及單位主任的同意,可以電話個案跟進形式跟進。
1.4 如在緊急及特殊情況下,例如:情緒不穩定、被虐待、意圖自殺等,將獲即時處理。
2. 面談輔導
2.1 凡年齡介乎6 – 24歲的青少年及其家長,或因青少年問題而需要專業協助的人士,並經「關心一線 2777 8899」社工轉介。
2.2 「關心一線 2777 8899」社工根據與服務使用者日常接觸作評估,發掘有需要接受面談輔導的服務使用者。
2.3 單位主任或「關心一線 2777 8899」社工接獲申請後,會審核有關申請人的資料,以確保申請人符合本單位所訂的接受服務資格;若確定申請人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,本單位會於接獲申請後14天內通知有關人士或機構,說明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及其原因。
2.4 如在緊急情況下,例如:情緒不穩定、被虐待、意圖自殺等,將獲即時處理。
3. 小組及活動
3.1 所有「關心一線 2777 8899」舉辦的活動及小組 (治療性質除外),均會作公開招募,說明參加者資格、報名方法、收費及甄選程序。
3.2 申請人可根據宣傳資料所訂定的程序報名。
3.3 經甄選後,除特殊情況外,參加者將在不少於活動前5個工作天接獲通知。本單位亦會透過電郵通知不獲接納的申請人及說明原因 (大型活動除外)。
3.4 除突發情況下,服務如有更改,參加者將於活動舉行前3個工作天接獲通知。
3.5 如有需要申請資助或豁免收費,參加者可向本單位提出及繳交證明文件,再經由單位主任批核。
II. 退出服務
1. 自願退出服務
1.1 服務使用者可隨時退出服務,有意退出服務的服務使用者應先通知責責的社工。
1.2 社工可透過電話或面見有關服務使用者,了解他們退出服務的原因。
1.3 如屬小組及活動,參加者已繳付的費用將不獲發還,亦不能由其他人士替代。
1.4 如屬輔導個案服務者,而社工在專業意見上認為服務使用者仍有服務需要,可鼓勵繼續服務;若服務使用者拒絕,社工可終止服務。社工亦可視乎情況需要,通知轉介者或安排再作轉介。
1.5 如負責社工3月個無法聯絡服務使用者,有關輔導個案亦會視作自願退出服務,社工可終止服務。
2. 非自願退出服務
本單位可基於多種不同情況,要求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。在這些情況下應遵守的程序詳列如下:
2.1 服務使用者不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
負責社工須通知服務使用者將會終止服務,表明其不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,並與其及/或其家屬商討退出服務的事宜。在有需要的情況下,社工會按達成的協議,轉介服務使用者接受相關服務。
2.2 服務使用者的行為對其他服務使用者及/或職員構成危險
負責社工通知服務使用者/或其家屬,表明服務使用者的行為威脅到其他服務使用者和職員的安全,以及本單位有意要求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。
如服務使用者為面談個案,負責社工召開個案會議,邀請所有當事人出席,共同制訂避免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的策略和有關的期限,並實施在個案會議中制訂的策略,若策略不奏效,應再次召開個案會議,邀請所有當事人出席,共同計劃為服務使用者再作轉介,安排其退出服務及訂出終止服務的日期。
如服務使用者為小組或活動參加者,本單位可考慮退回全部或部份已繳付之費用。
3. 其他
3.1 個案原訂目標已達成
負責社工必須清楚向服務使用者及/或其家屬交待終止輔導服務的原因及安排,有關終止輔導服務的資料,必須記錄於服務使用者的檔案。
最新修訂日期:2013年4月